熊猫猪猪国际牧场二期项目-扩面工程(南岸)智能化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24 16:36:14
正文内容

参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略)受(略)的委托,现就熊猫猪猪国际牧场二期项目-扩面工程(南岸)智能化项目(重新招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采购熊猫猪猪国际牧场二期项目-扩面工程(南岸)智能化项目(重新招标)。质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标段内容|采购需求|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一|熊猫猪猪国际牧场二期项目-扩面工程(南岸)智能化项目(重新招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略)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企业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获取时间、地址: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26年

9月30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就同一事项一次性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16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三)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略)/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10月10日9

:30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投标地址:金华产权交易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金华银行金东支行大楼)

3

楼开标室

开标。

八、开标时间:2026年

10月10日9

:30时。

九、开标地址:金华产权交易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金华银行金东支行大楼)

3

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

(一)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二)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三)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四)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人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2、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3、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4、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5、系统使用费:

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在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jhygcg.com/home)第三方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

十三、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开标后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四、联系方式(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略)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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