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直录播系统三期项目(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
|1|总价:(略)(元)|(略)|苏州高新区滨河路337号星韵商业中心科技人才办公楼1401、1402、1403室。|92.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
|1|(略)直录播系统三期项目(重新招标)|-|详见附件|-|1批|(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邵唐红,姚坚,庞兆臣,陈勤(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金胜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7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不足(略)按(略)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2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6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鲍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略)1,86732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略)0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1
质疑联系人:曹蕾
质疑联系方式:(略)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略)6(投诉专用电话)
附件信息:
报价明细.docx
355.9K
(略)直录播系统三期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发布稿08.03.doc
8.5M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211.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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