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雪亮工程”项目数据服务合同公示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 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2 17:59:05
正文内容

光明区“雪亮工程”项目数据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略)拟对光明区“雪亮工程”项目数据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雪亮工程”项目数据服务;合同金额(元):(略).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元睿城市智能发展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第一条

服务履行情况确认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原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乙方已履行完毕,服务期限已届满。除本协议明确继续有效的条款外,原合同项下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互不追究。本补充协议仅明确原合同终止及剩余款项事宜,与后续任何新签合同无关;后续费用如需支付,应另行签订合同。

(二)

原合同中结算清理、保密、数据安全、争议解决、知识产权、质量保证等条款继续有效,对甲乙双方持续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

费用结算约定

双方确认,原合同终止,乙方在履行原合同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有),经核实后,如需处理,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根据区政府二届八十三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原采购合同,就合同剩余款项结算等事宜达成补充约定。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3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略);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广场路区委二办;传真: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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