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卢氏县人工智能生产力中心一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卢氏县人工智能生产力中心一期已由卢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2608-411224-04-01-4006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卢氏焜腾智能科技产业有
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己具备
招标条件,现在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人工智能生产力中心一期;
2、项目编号:(略);
3、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卢氏县增量配电区,占地面积40亩,依托卢氏绿色
能源优势,融入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人工智能生产力中心,服务器整机制造基
地和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等,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
程的实施及管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
全部后续设计服务;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系统调试、质
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全过程管理服务及竣工验收、整体
移交等后续工程相关服务;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招标人有另行约定材料除外);
第二标段: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
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
段的监理工作);
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7、建设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徐家湾乡;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卢氏县人工智能生产力中心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卢氏县人工智能生产力中心一期监理;
9、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8个月,自EPC总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包括设计周期、采
购周期和施工周期;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10、质量标准:
第一标段: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
规范要求,及发包人要求;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
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且满
足发包人要求。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联
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在职正式
员工,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自开标日期前近半年内在本公司缴纳连
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设计负责人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为投
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设计负责人劳动合同及自开标日期前近半年内
在本公司缴纳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财务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
好,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
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
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存
在以下情形之一:
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
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
限内的;
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
在管理期限内的;
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
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
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
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并存档备查,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信息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
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查询记录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需承担被拒绝投
标的风险。
5.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
工程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最近三年内
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5.7、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承诺书)
5.8、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
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
作内容和责任;
②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
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可为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
项目的投标活动;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
投标活动;
④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
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
第二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证书,提供近期以来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
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
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
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
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
期限内的;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
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
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
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
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截止投标截止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
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网页,查询内容包含公司基本情况、股东信息)。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6年8月19日上午9:00至2026年8月25日下午17:00前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及委托人身份证的扫描件(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招标文件售价:5(略)/份,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2026年9月9日09:30分(北京时间);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机:(略)
E-mail:(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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