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前】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YN-XXK-202609信息化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浙江省宁波市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23 16:04:07
正文内容

【采购前】(略)YN-XXK-202609信息化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3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

医院将于近期在本院东部院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针对信息化项目进行院内议标,欢迎符合要求的生产商或地区级总代理经销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无|标项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万元)|

|:-----:|:-----:|:-----:|:-----:|:-----:|

|无|-|-|-|1|采购宣教显示屏项目|9台|2.9|

|无|-|-|-|2|药械智慧监督系统医院自律端建设服务项目

(清廉大脑三期建设服务项目)|1项|7|

|无|-|-|-|3|采购医技签到机项目|15台|8.5|

|无|-|-|-|4|采购医用专业显示器项目|13台|28|

|无|-|-|-|5|医联体远程诊疗平台项目|1项|49|

|无|-|-|-|6|移动围手术期无纸化全流程闭环管理系统项目|1项|49|

备注:本项目设有预算金额;请各供应商在预算金额内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二、功能需求:

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1、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2、报名时应出示的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将以上①、②发送至电子邮箱:1(略)(略)。逾期将不接收报名文件,最终报名资格确认以收到报名邮件为准。

3、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6时止。

4、联系人:

邵老师,联系电话:(略)6。

五、议标现场提交一式三份投标文件(一正两副),文件包含以下相关资料(单独加盖公章):

1、做好封面和目录(配上页码);

2、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供应商应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如有),报价清单,以及其他资料。投标文件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4、“打分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议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议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8:30分开始。

2、议标地点:(略)东部院区行政楼5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邵老师

(略)6。

附件(功能需求及打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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