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人民医院20台动态心电监测系统、20台动态血压监测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31 19:16:16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略)20台动态心电监测系统、20台动态血压监测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1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20台动态心电监测系统、20台动态血压监测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略)20台动态心电监测系统、20台动态血压监测系统项目

数量:40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动态心电图仪器设备、动态血压仪器设备,包括以上采购内容的供货、安装、运输保险、验收、培训、质保、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如果为代理商的,若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证件,其中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另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若所投产品非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如果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另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若所投产品非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方式:

投标人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5: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略);翔晟CA服务热线(略);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略)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略)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略)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略)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文凯、张瀚文、娆扎

电话:(略)、(略)

附件信息:

(发布版)招标文件-(略)20台动态心电监测系统、20台动态血压监测系统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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