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淮安分行金湖县中医院“银医通”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23 18:43:04
正文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淮安分行金湖县中医院“银医通”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淮安分行金湖县中医院“银医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0(略),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淮安分行金湖县中医院“银医通”项目。

2.2招标内容:具体技术、供货、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略)万元。2.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系统/软件上线、硬件设备安装调试、HIS接口对接、防火墙病毒库升级。

2.5交付地点:金湖县中医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淮安分行金湖县中医院“银医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淮安分行金湖县中医院“银医通”项目:

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在与工商银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提供承诺函);

(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提供承诺函);

(5)提供供应商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提供供应商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

(6)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负面供应商清单。如投标人入围后被纳入上述名单,招标人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提供承诺函);

2.公正性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非工行员工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投标人未雇佣招标人员工家属担任顾问、享有股权或其他类似权益(提供承诺函);

3.财务能力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9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是指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税收缴款银行回单等,纳税申报表不作为缴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9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是指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银行回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服务能力要求:(1)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淮安区域(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应具备在淮安区域的配送能力(提供承诺函);

5.其他要求:(1)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本次公开招标,在服务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采购需求;不得接受采购需求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提供供货或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如发现投标人提交虚假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入围/中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2日18时00分到2026年10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22日18:00至2026年10月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现场获取:投标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3.2线上获取:投标人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

4.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凭证。邮件主题请统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略),售后不退,费用缴纳后视为已获取招标文件,不支持退还。投标报名截止后,若投标人数量未达到开标要求,招标人有权视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

7.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琳

185-1840-8518

E-mail:(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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