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结合实际需要,就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向广大供应商征集公开询价,本次公开征询情况将作为征集单位编制招标文件采购预算的参考依据,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相关经验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n
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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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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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集内容及要求:对附件中的各项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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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概况: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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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询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n
1.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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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征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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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征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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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价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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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它材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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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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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内容包含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制造、供应、运输及保险费、卸货、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装修、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成品保护、水电、培训、税费、管理费、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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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集方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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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集方式:1.请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将提供本公告内“
二、参询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中所有材料(一正二副,参询文件分为正、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现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至上饶市广丰区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大道220号白鹤畈车站内市政集团)。同时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和word版本)同时发送至邮箱:(略),邮件格式:必须以“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命名,邮件内容需列明:项目名称、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征集恕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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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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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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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征集活动本着自愿的原则,征集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物资补偿或其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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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潜在供应商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由提交资料的潜在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因提交资料失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征集单位将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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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际采购内容和要求,以后续招标文件及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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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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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单位:上饶市广丰区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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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大道220号白鹤畈车站内市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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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刘延/周建才(上饶市公安局广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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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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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单位: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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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北门街道凤凰中大道6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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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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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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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本公告仅作为本项目采购前期市场调研,所有征集的报价仅供我单位参考。/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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