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监督业务域(11.3~11.511.8~11.9)数智化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北京市北京城区昌平区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10-13 20:28:02
正文内容

|标题|综合监督业务域(11.3~11.511.8~11.9)数智化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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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综合监督业务域(11.3~11.5&11.8~11.9)数智化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项目编号|(略)|

|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

|项目概况|无|

|项目规模|综合监督业务域(11.3~11.5&11.8~11.9)数智化技术服务,涵盖风险、合规、内控、审计、巡视巡察、违规追责等多个业务领域的系统设计、开发、部署及后续运营运维咨询服务。各领域项目工作内容多、需求量大,为保障项目成果按时高质量交付,秉承灵活高效的原则,开展相关IT系统的建设实施与运营运维工作,协同推动国家管网综合监督相关平台、系统、场景、数据、模型、组件、嵌件等建设,提升综合监督业务的数智化水平,强化国家管网依法合规经营的技术保障,并持续助力综合监督业务深化改革和加强穿透式监管能力。

为保障综合监督业务的连续性、安全性和高效性,拟通过框架招标的方式,为后续综合监督业务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日常运营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

|行业分类|C0906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交易平台|国家管网集团|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

|资金来源|2|

|区域编码|110000000000|

|供应商基本要求|无|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代码|91110114MA7MF2U679|

|联系人|王文强|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

|代理机构名称|(略)|

|代理机构代码|911100001000167041|

|处理单位|(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霓|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略)|

|代理机构邮箱|(略)|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张霓|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略)|

|项目负责人|王文强|

|监督部门|(略)综合监督部|

|标段|1|

|:-----:|:-----:|

|标段/包名称|综合监督业务域(11.3~11.5&11.8~11.9)数智化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标段/包编号|1|

|采购类型|服务|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10-13T20:28:03|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10-19T20:28:03|

|文件获取地点|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

|报名开始时间|2026-10-13T20:28:03|

|报名截止时间|无|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6-10-13T20:28:03|

|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6-10-19T20:28:03|

|投标截止时间|2026-11-03T20:28:03|

|澄清截止时间|2026-10-21T20:28:03|

|开标地点|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基于国家管网综合监督风险、合规、内控、审计、巡视巡察、违规追责等业务领域开展IT系统的建设实施与运营运维,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系统建设、综合监督业务AI场景应用建设、系统运营运维、监督模型建设、穿透式监管建设、组织过程资产维护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进入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审计报告应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acc.mof.gov.cn/)取得赋码且可查验。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根据所提供的最新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与风险或合规或内控或审计或巡视巡察或违规追责或穿透式监管相关的应用系统开发或运维服务业绩。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主要页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以合同中体现的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的合同证明材料是框架协议,须提供对应的订单合同。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信誉要求

(1)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截止到开标当日未被国家管网及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列入不合格承包商,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1)、(2)、(3)项相关承诺,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5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3

本项目最多入围4家单位。|

|资质等级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进入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审计报告应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acc.mof.gov.cn/)取得赋码且可查验。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根据所提供的最新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与风险或合规或内控或审计或巡视巡察或违规追责或穿透式监管相关的应用系统开发或运维服务业绩。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主要页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以合同中体现的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的合同证明材料是框架协议,须提供对应的订单合同。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信誉要求

(1)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截止到开标当日未被国家管网及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列入不合格承包商,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1)、(2)、(3)项相关承诺,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5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3

本项目最多入围4家单位。|

|预算金额(元)|无|

|备注|见附件|

|附件|文件名称|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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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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