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沈阳南运河(和平段)综合提升项目(绿地改造与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施工一泛光照明、数字光影全域智慧联控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南运河(和平段)综合提升项目(绿地改造与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施工一泛光照明、数字光影全域智慧联控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万元,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南运河(和平段)综合提升项目(绿地改造与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施工一泛光照明、数字光影全域智慧联控系统采购项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南运河(和平段)综合提升项目(绿地改造与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施工一泛光照明、数字光影全域智慧联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沈阳南运河(和平段)综合提升项目(绿地改造与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施工一泛光照明、数字光影全域智慧联控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截图)。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
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专业二级(含)以上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4日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纸质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略)/套(现金购买或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用网上报名的需提供以上资料盖章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联系人:刘
工:(略)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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