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略)(招标文件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甘肃税务2026年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9号201-258室
中标(成交)金额:(略).51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
|1|(略)|甘肃税务2026年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12个月|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跟山、单永东、柳浩军、刘军军、李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①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将收费标准划分为两档:(略)(含(略)整)
以下为第一档(略)
(不含(略)整)以上为第二档。第一档内项目在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
10%向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用,第二档内项目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15%向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用,如果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缴纳,每延误一日按服务费的千分之一(1‰)计收违约金。
③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略)(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略)”评审总得分为“86.90”;
后附招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姚老师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张文娟
(略)、武跃红
(略)、马艳
(略)、韦二许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老师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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