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该项目未关联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名称:
(略)5G执法记录仪比价
项目编号:
BJCG26081811052(略)20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略)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8-24
09:00:00
项目预算(元):
(略).00
联系人:
张雷
送货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林甸县政府东侧(县公安局大楼)到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
否
小微企业优惠率(%):
0.00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3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3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商品分类|产品名称|参考品牌|参考型号|计量单位|采购数量|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现货要求|原装正品要求|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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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法记录仪|名都执法记录仪|名都|名都/DSJ-MDRV5A1|个|51|否|是|-|区域及阴影、逆光等相对亮度较低的区域,进行摄录和拍照,终端应能自动背光补偿,使得整个画面可识别;宽动态值≥85db。
23.照片回传功能:终端可点击回传照片将本机拍摄照片回传到平台进行统一管理,支持本机、平台回放功能。
24.扬声器性能:终端在回访时,距离扬声器≥30cm处,音频最大响度不低于100dB(A),距离扬声器≥1m处,音频最大响度不低于80dB(A)。
25.文件远程调取功能:终端支持通过4G/5G网络注册至管理平台后,管理平台软件可通过4G/5G网络远程回放样机本地存储的视音频文件,并可将视音频文件保存至服务器端。
26.录后即传功能:支持录像结束后通过手动勾选、连接指定WIFI、4G/5G网络自动回传本地录像文件,回传过程中可实时在取景界面上查看上传进度,可选择设备文件上传时本机是否删除,文件上传后可在后端管理平台调阅。
27.空录告景用功能:终端具有空录告景用功能,在开启功能后终端画面出现静止画面时,终端进行告景用提示。
28.遮挡告景用功能:终端具有遮挡告景用功能,在开启功能后,摄录时若镜头被遮挡终端会有告景用提示。
29.无线投屏功能:终端具备开机无线投屏可将画面共享同一网络环境下设备。
30.接口传输速率:采用Type-c接口,读取传输速率≥240Mbp。
31.耐久性试验:电源开关不低于20000次,液晶显示及开关不低于5000次,可动部件不低于5000次,试验后设备能正常工作。
以上技术参数须提供公安部检验中心出具、符合GA/T947系列标准且盖检测机构公章的检验报告;报价时提供产品合法来源证明。"|
|2|执法记录仪|名都采集基站|名都|名都/ZCS-MDRL6|个|1|否|是|-|"1.具有执法记录仪接入注册功能、数据采集功能、数据浏览功能、数据上传功能、数据清空功能、数据自动删除功能、时间校正功能。
2.用户权限管理功能:应能设置操作权限,未经授权的用户不能对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进行操作,经授权的用户的操作权限应有分级管理机制。
3.故障报景用功能:当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产生网络中断、存储器溢出等异常情况时,应3s内在本地同时发出可听和可见报景用指示,可听报景用指示的声压应≥80dB(A),持续时间不小于5min,报景用期间应可通过人工干预撤除可听报景用指示。
4.绝缘电阻:采用交流供电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的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经相对湿度为91%~95%、温度为40℃、48h的受潮预处理后,加强绝缘的设备应≥158MΩ。
5.存储容量:≥4T。
6.接入能力:同时接入20台执法终端。
7.充电电流: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采集接口充电电流≥1300mA。
8.数据采集速率: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的平均单路数据采集速率应≥16MB/s。
9.工作噪声: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工作站噪声应≤40dB(A)。
10.异常状态监控: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中的存储空间、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达到设定阈值时,应能进行告景用。
11.操作系统登录安全性检验:数据采集管理软件登录密码应具有复杂性要求,密码长度至少8位,并且密码不能为连续数字或同一个数字。
12.USB外设管控功能:具有对使用USB接口的移动硬盘、U盘、移动光驱等外部接入的存储设备的启用或禁用功能。
13.进程管控功能:具有进程黑白名单管理功能,对本机运行的所有进程实行黑白名单策略管理。包括仅允许白名单中的进程运行和禁止黑名单中的进程运行,防止数据采集设备运行恶意程序。
14.文件操作管控功能:对移动存储介质的文件数据拷贝操作包括拷入和拷出进行监控和审计。
15.网络连接管控功能:具有禁止“一机两用”功能,应限制样机只能访问指定的服务器IP地址和端口,禁止其访问其他设备。
16.高温试验:温度(55±2)℃,连续时间8h,试验期间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出于工作状态,试验工程中不发生状态改变,试验后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能正常工作。
17.以上参数须接入现有软件须提供公安部检验中心出具、符合GA/T947系列标准且盖检测机构公章的检验报告;报价时提供产品合法来源证明。"|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
https://hljcg.hlj.gov.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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