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企业微信+智能体”建设运营项目合同公示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4 17:59:59
正文内容

南山区“企业微信+智能体”建设运营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略)拟对南山区“企业微信+智能体”建设运营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南山区“企业微信+智能体”建设运营项目;合同金额(元):(略).50

中标供应商:深圳爱莫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费用核减:原合同中会话存档费用(含外部联系人费用)由人民币5(略)核减为(略),核减金额人民币4(略);原合同总价款由人民币(略).(略)核减为(略)(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零玖佰捌拾元伍角)。

二、付款调整:1.甲方已按原合同约定支付的合同首款人民币(略)不再调整。

2.本协议第一条核减的金额人民币4(略),按原合同中期款、尾款的比例(30%:20%)分别予以扣减,即合同中期款由人民币7(略)调整为4(略)(核减人民币2(略));合同尾款由人民币4(略)调整为3(略)(核减人民币1(略))。

3.调整后,甲方就本项目应支付的合同款项合计为人民币(略),与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核减后合同总价款一致。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根据南山区“企业微信+智能体”建设运营项目实际开展情况,拟调整企业微信会话存档服务开通数量,对原合同中会话存档费用进行核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0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传真: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地址:(略)联系电话:(略)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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