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黄河流域智慧充电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10-13 20:50:13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黄河流域智慧充电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略)

2.2项目名称:东平县黄河流域智慧充电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3建设地点:东平县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东平县黄河流域智慧充电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在县域内多个点位建设智慧充电一体化设施,配套分布式光伏、电化学储能、配电系统、场地配套及智慧充电管理云平台,实现光-储-充协同运行。

配置240kW电动汽车充电桩233套,400kW重卡充电桩63套,720kW重卡充电桩12套;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2538kWp,储能电池总装机容量2029kWh;配套建设箱式变压器、高低压电缆管线、场地改造、车棚、消防安防以及智慧充电云管理平台等全部附属设施。

2.5计划工期:总工期7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施工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设计、施工与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保修。

设计工作内容: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现场勘察测量、用地总体概念规划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初设方案至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修改及优化、施工阶段的配合和服务等设计工作。

施工承包范围: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场地现状维修处理,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含第三方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网验收等)、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所有内容,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常运营使用。本项目承包范围包含站内工程及场外外线电力接入全部工作内容,无遗漏、无甩项,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工作。

2.9招标控制价:

2.9.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略).0(略),详细如下:

①设计费:8(略);

②工程施工费:9808.0(略)。

2.9.2工程施工费费率:100%

备注: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包括上述各项数据,下同),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

②工程施工费报价为工程施工费控制价×工程施工费费率,且仅作为参与本次招标评标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

③本项目场内设计工作对应的设计费为固定总价,按中标投标价包干结算,不因工程投资额度的变化而调增;外部电力接入设计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须将最终设计成果报送发包人报备确认;发包人的报备确认仅为形式符合性核验,不免除承包人对本项设计的技术合规性、供电部门报审通过以及由此产生全部责任。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

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工程任一专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6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

4.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开标前均可获取)。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的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的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宫经理

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张敬

周刚

电话:(略)

3.监督单位: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略)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敬

周刚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8.4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略))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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