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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热室运维管理系统二次开发服务-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热室运维管理系统二次开发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热室运维管理系统二次开发服务。
1.2
采购单位
(略)。
1.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按照技术要求对原有系统进行二次开发并增加功能,符合用户实际需求与相应的技术标准。完成主合同内容(技术规格书见附件1)的二次开发与功能新增。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
家、
100%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热室运维管理系统软硬件管理功能主要包括实现工作过程管理、工器具管理、安质环管理、经验反馈管理、人员信息管理和操作日志等。同时具有可拓展性,便于自定义和扩展功能;具有安全性,保证信息安全可控不外泄;具有可维修性,在遇到故障时不影响正常使用并能及时响应处理。要求对原有系统进行二次开发并新增功能,符合用户实际需求与相应的技术标准。
2.2服务期限:
|序号|进度|时间节点|
|:-----:|:-----:|:-----:|
|1|合同签订|T0|
|2|完成原有的系统中的二次开发的上线与预验收|T0+3月|
|3|二次开发后的完整平台上线部署验收|T0+4月|
2.3服务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和广东省阳江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
“信用中国”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遵守中核集团相关管理规定,未被列入中核集团及本二级单位黑、灰名单;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未列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供应商存在进入清算、被宣告破产及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已纳入中核集团或本二级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范围的供应商,当前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得分低于
60分;未开展年度综合考核的供应商不受本条约束;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等;
(7)在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处于冻结状态;
(8)供应商未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用工及社保缴纳相关义务;中标后未为本项目配备足额专业人员保障履约;
(9)供应商未承诺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有效,不存在伪造、篡改、弄虚作假行为;
(10)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MAC地址或硬件特征码(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MAC地址或硬件特征码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封禁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本采购项目在评审或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串通情形,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其他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
开户单位:/
收款账号:/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
(项目名称缩写)”。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8月28日13
:00
—
2026年9月3日13
: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初始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供应商应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供采购单位存档使用。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
收件地址:中国原子能研究院
集采中心;收件人:郭女士
(略)
(请统一使用顺风快递邮寄!!!
)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9月11日9
: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不公开
(公开或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6年9月11日9
:00
,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
为
中国原子能研究院
集采中心洽谈室。
7.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略)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略)纪检监督部举报电话:(略)。
采购单位:(略)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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