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智慧农田监测设备及物联网系统集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编号:(略)
一、成交供应商:(略)
二、成交金额:
人民币(略).(略)(大写:(略))
三、公告期:2026-10-13至2026-10-17
四、采购人:(略)
五、采购机构:(略)采购科
六、监督:
采购机构负责受理采购异议;采购人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采购投诉。
异议接收单位:(略)采购科
投诉接收单位:(略)纪检监察室
七、异议
潜在报价人、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提出,有效异议应具备下列条件:
异议提出人应是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是本项目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提出;
异议人真实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非注册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明确异议项目的采购单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机构、采购人;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八、投诉
异议提出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或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略)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起投诉。
(一)有效投诉应具备下列条件:
投诉人是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
对采购结果提起投诉前已依法依规进行异议;
投诉书内容符合规定;
在投诉受理的有效期限内;
同一投诉事项未经(略)的纪检监察机构或信访部门处理。
(二)投诉书应包括的内容:
采购编号、项目名称、被投诉人名称;
投诉人的名称、授权代表(如需)、授权委托书(如需)及联系方式;
应附提出异议的答复情况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及主张;
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外文投诉材料(如有)的中文译本;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九、
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投诉的,视为无效,将不予受理。
十、
针对恶意投诉,将按照(略)失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且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恶意投诉情形。
主要标的:
|标段|主要内容|单位|数量|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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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慧农田“四情”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土壤墒情监测站、农业气象监测站、虫情测报灯、作物长势监测设备及配套数据采集终端|批|1|(略)|7(略)|
|2|农业物联网数据集成系统开发部署:包括农田环境数据采集平台、远程监控系统、智能灌溉控制模块及移动端应用开发|套|1|(略)|3(略)|
|3|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及2年运维保障服务|项|1|(略)|1(略)|
|无|合计|无|-|-|(略).(略)|
公告机构:(略)
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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