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称量与库房管理系统开发与实施项目谈判采购
1.
谈判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为(略)贵金属称量与库房管理系统开发与实施项目,采购人为(略),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略)(略)%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现对贵金属称量与库房管理系统开发与实施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特邀有兴趣的潜在单位参与。
2.
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贵金属称量与库房管理系统开发与实施项目。
2.2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9(略)天。
2.3谈判采购范围:贵金属称量与库房管理系统的软件开发、硬件设备供货、与现有IFS系统的对接集成、部署上线、培训及1年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贵金属称量与库房管理系统开发与实施项目技术相关要求》。
2.(略)合同存续期: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毕终止。
2.5服务地点:(略)(贵金属中心作业现场)。
2.6
付款方式
本项目为含税总包合同,软硬件及硬件设备款项合并支付,按下列进度与开票要求执行:
(1)阶段调研款:合同签订后投标方提交业务调研报告、程序原型及实施计划与方案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略)%;
(2)到货/上线款: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预验收合格、且系统功能完成开发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略)%;
(3)验收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连续运行3(略)日无异常,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验收单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略)%;
((略))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略)%,自书面验收单之日起算,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或其他违约金,买方于质保期到期之日起3(略)个工作日内支付;
(5)发票开具:卖方按付款进度到达支付条件后1(略)日内,就硬件/设备部分开具等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软件服务部分开具等额6%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付买方;买方收到发票后3(略)日内支付,逾期交付发票的买方暂缓支付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6)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若买方付电汇(现金),卖方给予支付金额1%的现金折扣。
2.7开票信息:抬头发票为(略),纳税人识别号:915(略)(略)1(略)(略)6219(略)(略)7657;付款账号:5(略)(略)(略)13336(略)(略)(略)5(略)(略)12972((略))。
3.
谈判采购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在中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
3.1.2
应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合同履行能力;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3.1.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上述2个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其中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须分别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谈判采购文件挂网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
3.1.(略)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2
项目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2
提供近三年(2(略)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2个及以上制造业管理系统项目案例、项目业绩且项目金额大于1(略)万元,并提供项目证明材料或者客户验收证明。
3.2.3
配备的项目团队成员数量达到3人以上(含),团队成员均具有实施过类似项目的经验,须提供开发实施项目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须具备五年以上类似系统实施工作经验,并连续在投标单位工作12个月以上(提供项目经理基本情况介绍及社保工作证明);中标后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更换核心成员,投标企业有本地化开发团队优先。
3.2.(略)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国家、重庆市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略).
谈判采购规则
(略).1
谈判文件要求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略).2
供应商须根据自身实力和对谈判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的理解,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略).3
谈判报价货币为人民币(RMB),涵括供应商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合理利润(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费用、硬件设备款、实施集成费、税金、运费、保险费、管理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其它费用。
(略).(略)谈判采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报价函、谈判响应书、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
(略).5
谈判附件电子表格顺序和项目不能颠倒顺序及删减,不按照要求报价采购方可以做否决处理。
谈判采购办法
5.1
本次谈判采购采取综合评估法中选。
5.1.1
对所有供应商的谈判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5.1.2
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综合评分最高的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次高的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此类推。
5.1.3
因评审小组作否决处理,导致有效供应商不足三个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所有谈判文件。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
|3.1|分值构成(总分1(略)(略)分)|投标报价8(略)分;技术部分2(略)分|
|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最低价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注: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A(8(略)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本附表规定分值的满分8(略)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扣完为止,减少不扣分。注: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B(2(略)分)|方案完整性(满分8分):对本项目能全盘统筹考虑,能够实现与现有和今后专业软件可靠衔接,提供完整的方案,思路完整清晰,对企业业务的特点有良好的认识,软件整体架构合理,便于未来可持续发展。满足技术文件要求的全部功能,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8分,否则不得分。方案完整优秀6~8分;较好3~5分;一般2分。
项目团队(满分(略)分):配备的项目团队成员数量达到3人以上(含),团队成员均具有实施过类似项目的经验,须提供开发实施项目证明材料,满足全部条件得(略)分,不满足不得分。
运维售后服务(满分(略)分):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中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及措施等方面进行横向对比打分。提供质保服务,问题反馈后,售后服务立即响应,得2分;1小时内解决问题或者提供可以验证解决的方案,得2分。
业绩(满分(略)分):至少提供三年内2个及以上同类项目、称量相关系统开发、报表开发相关项目业绩且项目金额大于1(略)万,至少提供2个资格业绩,另外每增加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略)分。需提供项目证明材料或者客户验收证明,仅限于提供2(略)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含)以内的项目。|
6.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者,请于北京时间
2(略)26年1(略)月15日起通过6.2载明的方式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6.2取得谈判采购文件的方式:
6.2.1
须将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明扫描件传至(略),并在邮件中注明所需采购文件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行、行号、开户账号等信息。联系人:鲁老师,19923(略)631(略)9。
6.2.2
(略)官方网站(https://www.cpicfiber.com/channels/22.html)/供求关系-谈判采购-采购公告中下载。
6.3采购人:(略)
办公地址:(略)
商务部分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159231(略)3123
技术部分联系人:霍老师
联系电话:19923826(略)69
6.(略)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请有意参加踏勘的供应商于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与技术部分联系人预约;集合地点为(略)大渡口厂区(建桥工业园B区);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7.
谈判文件的递交
7.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略)26年1(略)月22日1(略)时(略)(略)分;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大渡口区(略)315办公室,鲁老师,19923(略)631(略)9。
7.2内部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时间:谈判文件截止之日后三个自然日内。
7.3谈判采购时间:谈判文件截止之日后三个自然日内。
7.(略)谈判采购地点:(略)。
7.5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文件,谈判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略)(http://www.cpicfiber.com/)上发布。
9.
特别注意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采购。
1(略).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159231(略)3123
监督人:(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23-685(略)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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