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2026年村道安防新建工程招标公告采购/招标公告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10-13 23:17:11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远安县2026年村道安防新建工程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和远安县交通运输局以“远发改审批〔2026〕208号、远发改审批〔2026〕220号、远交〔2026〕50号文”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略)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鸣凤镇、花林寺镇、旧县镇、洋坪镇、嫘祖镇、河口乡、茅坪场镇。

2.3本招标项目的概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村道线路里程163.192公里,新建村道安防工程63.319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侧防护栏、视线诱导及警示设施、标志标牌、缺陷修复等方面,其中波形梁护栏防护等级不低于C级。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上传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等政策。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9日23:59

(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文件(宜市财采发[2022]4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上午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

(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7.1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

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6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

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

电子营业执

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

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略)、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略)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略)。)

8.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招标公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10.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吴衡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向芸芸

电话:(略)

行政监管部门:远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40号

电话:(略)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上传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完整的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企业未在上述年份成立,则提供企业成立后相应年份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注册未满一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则提供相应月份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月度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无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3、投标人2023年、2024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普通公路)(公路施工企业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

C

级确定),并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并上传《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注:第

1、2项投标人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第3项上传网页查询彩色截图;第4项上传《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声明(格式自拟);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1|须具有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可;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提供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同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项目总工|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安全生产工程师|1|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注: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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