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专项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 单一来源结果
发布时间: 2026-09-24 1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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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移动办公办案专项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6年09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

|(略)-1|详见文件|(略)|南阳市张衡东路1266号|(略).0(略)|评审价格:(略)元|

|(略)-1|无|-|-|-|-|评审价格:(略)元|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

|1|(略)移动办公办案专项服务项目|详见文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新征、魏福星、范传铎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移动办公办案专网用于干警外勤执行、移动办案、远程文书审批等,需接入省、市法院统一移动办案专网体系,专网APN通道、安全鉴权策略由(略)统一规划部署。现有办案终端、安全隔离系统已与现有专网适配绑定,更换运营商将造成业务中断、终端资产浪费,且无法对接上级法院办案平台。本项目具有业务连续性、网络接入唯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论证拟推荐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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