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1.2026年度东江恺安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和第三方监控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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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无|
|特别事项说明|无|
|联系人|无|
|代理机构名称|无|
|采购单位地址|无|
|中标价格(元)|无|
|采购单位名称|(略)|
|项目编号|DJCG2026001(略)16|
|公告名称|1.2026年度东江恺安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和第三方监控服务项目采购终止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2026-08-28|
|电子邮箱|无|
|代理机构地址|无|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6年度东江恺安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和第三方监控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珠海市东江恺安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和第三方监控服务,详见第三部分《评审清单》。17套车载智能视频监控设备系统及第三方监控服务,本次招标需求数量为预估量,投标人以单价方式报价,实际供货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确定,可能减少或增加,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具体详见谈判报价书),招标方不做任何承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
3.限价金额:(略).2元(本项目限单价,限总价,具体详见谈判报价书)
(略).交货地点:招标方工厂仓库或招标方指定的其他任何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珠海、江门等地),投标方应承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运输费用等一切用以完成此项目有关事务、费用。
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车辆终端设备系统的上门安装调试;完成与系统的调试及与交通主管部门平台数据对接合格后进行试运行。投标方需以订单载明的交货时间、地点等要求安装、调试、运行。如投标方不能如期安装、调试、运行,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并说明原因及附上书面证明材料,且取得招标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投标方违约。
6.签收:试运行满一个月后由中标方及招标方双方人员进行验收确认。招标方在收货时对货物数量、规格的验收并不能免除投标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
7.质量保证:投标方具有国家或地方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投报产品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具有与其相关的检验、检测、鉴定报告,保证交货货品为从未使用过的新品,提供原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
8.服务周期:1年,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和第三方监控接入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监控系统平台,并开展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和第三方监控服务。|
|采购控制价(元)|无|
|公告发布媒体|东江环保电子采购平台,粤采易阳光电子采购平台|
|联系电话|无|
|项目类型|服务类|
|中标人名称|无|
|项目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镇环保二路2号综合楼1楼|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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