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高所新能源场站稳定性分析平台零组件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中标候选人
发布时间: 2026-09-21 19:25:44
正文内容

项目编号:(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9月23日

一、

评标情况

包件中标候选人

001河高所新能源场站稳定性分析平台零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名:(略)

投标(响应)报价:(略).(略)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60天

质保期:1年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质量:全新合格产品

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二名:西安云波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响应)报价:4(略)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60天

质保期:12个月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质量:合格

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三名:陕西恒光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响应)报价:4(略)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

质保期:12个月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质量:合格

以上中标(成交)候选人响应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且在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

相关证明材料;

(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及电子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5、本项目异议接收人、异议接收方式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刘鹏飞

电话:(略)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康娟、党艳红、王卉

电话:(略)

邮箱:(略)

党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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