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部分功能扩充与体系优化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部分功能扩充与体系优化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略).3(略),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系统需以创新主体、场景管理、职称管理、平台序列等为核心,面向企业、科研机构等构建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平台。核心功能需求包括为平台配备灵活的填报模板配置引擎,可支持各类创新主体表单自定义:配置可视化流程审批,实现申报、审核、认定等环节;实现申报进度追踪与状态可视化。系统需采用模块化架构与可配置化管理,满足多场景、多层级、多角色的协同审批需求,提升创新主体管理效率与透明度,实现精细化、智能化的创新生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部分功能扩充与体系优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部分功能扩充与体系优化)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3)截至开标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1日08时00分到2026年09月07日16时30分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经采购代理人确认后,发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大连市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部分功能扩充与体系优化
预算金额:(略).3(略)(人民币)
最高限价:(略).3(略)(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系统需以创新主体、场景管理、职称管理、平台序列等为核心,面向企业、科研机构等构建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平台。核心功能需求包括:为平台配备灵活的填报模板配置引擎,可支持各类创新主体表单自定义;配置可视化流程审批,实现申报、审核、认定等环节;实现申报进度追踪与状态可视化。系统需采用模块化架构与可配置化管理,满足多场景、多层级、多角色的协同审批需求,提升创新主体管理效率与透明度,实现精细化、智能化的创新生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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