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学生宿舍8-9号连廊一层招租租赁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 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18 10:12:26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学生宿舍8-(略)号连廊一层招租租赁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神山南路与河清路交叉口

中标(成交)金额:(略)元/年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惠蓉、翟青玲、方新赋、柏蓉珍、宋泽瀚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

(1)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略)的按(略)支付

收费金额:(略)(不含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联系电话:188(略)532566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5(略)101(略)3。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0553-5(略)101(略)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188(略)5325665

3.项目联系方式:188(略)5325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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