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区域心电云平台二期项目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3 14:54:20
正文内容

2026年度公告资讯:吴江区区域心电云平台二期项目

地区:江苏

类型:标书制作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3日|招标编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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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资讯:吴江区区域心电云平台二期项目

项目概况

受(略)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吴江区区域心电云平台二期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吴江区区域心电云平台二期项目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略)(¥(略).00)

(四)、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进场服务通知为准。

(五)、采购需求简要说明:

1、项目背景:

随着信息化建设要求的提高,吴江前期已经建设了区域心电云平台,三大核心医院已经能够为基层医院远程诊断心电,随着居民医疗要求的提高以及各种心血管疾病的复杂性特点,24小时动态心电诊疗的需求越来越大,我区拟升级原有系统,增加24小时动态心电图诊断功能。

吴江区现有区域心电云平台仅支撑静息心电业务,无法满足临床对24小时动态心电的诊疗需要,基层医疗机构存在动态心电判读能力薄弱、优质专科资源下沉不足的问题,同时平台还存在核心组件国产化适配不足、未达到医疗信息互联互通五级乙等建设要求等短板。本项目业务目标是在保留原有静息心电服务能力基础上,搭建动态心电业务能力,建设静息+动态一体化的心电诊断中心,实现多厂商动态心电设备统一接入、数据汇聚与线上协同诊断;完成系统全栈国产化改造适配,补齐动态心电自动分析、起搏器识别、P波分析、波形分段纠错等临床诊断功能;落地心电报告扫码解读、原始心电数据安全分享流转等便民与业务辅助能力,完善区域心电质控体系,打通基层采集-平台分发-中心诊断的动态心电业务闭环,夯实基层心血管疾病筛查防治能力,推动区域分级诊疗落地。

综上所述,对吴江区区域心电云平台接口进行升级改造,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2、采购清单:

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描述单位建设区域基层动态心电平台,开展信创国产化建设并对标区域医疗信息互联互通五级乙区域动态等要求进行改造,实现现有多厂商心电设备兼容接入,同时搭载心电报告解读功能以及吴江区区心电云平心电专家支持能力,构建静息与动态一体化的心电业务体系,支撑区域心电数据汇聚、域心电云台平台二期协同诊断、便民解读与专家会诊业务落地。1套项目心血管专心血管专病全病程管理平台依托区域心电数据,整合静息、动态心电检查信息,实现心病全病程血管患者筛查、评估、诊疗、随访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打通跨机构专病数据流转,支撑管理平台高危人群早筛与规范化连续管理,助力基层心血管疾病防治及分级诊疗落地。

数量

(六)、验收标准:根据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完成验收通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及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磋商响应单位应当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无

(四)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参加磋商报名及领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

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09月30日(9: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如参加本次磋商采购的供应商须向磋商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并登记后方可参加。

本项目实行供应商到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各磋商响应单位必须持有以下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的单位法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具备“一般资格要求”的承诺书。

上述资料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简易装订。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报名及磋商采购文件出售地点:苏州市。

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售价:标书工本费人民币5(略)整,售后不退。

四、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0月09日13:00-13: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13: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6年10月09日13: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于崇瑞

在线咨询:(略)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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