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与广播系统优化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视频与广播系统优化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视频与广播系统优化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视频与广播系统优化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略)
2.3数量:本次招标供货清单见表1
表1供货清单
|序号|名称|数量|
|:-----:|:-----:|:-----:|
|视频监控系统|-|-|
|1|高清周界智能警戒摄像机|606台|
|2|周界热成像摄像机|186台|
|3|车辆测速抓拍一体机|12台|
|4|常亮补光灯|12台|
|5|车速提示牌|12台|
|6|结构化人脸追踪摄像机|188台|
|7|制高点全景摄像机|7台|
|8|楼内结构化摄像机|178台|
|9|解码拼控一体机|1台|
|10|超高清解码器|1台|
|广播系统|-|-|
|11|广播管理主机|3台|
|12|网络音频采集器|3台|
|13|DVD一体机|3台|
|14|模拟前置放大器|3台|
|15|网络寻呼话筒|3台|
|16|网络音柱|256台|
|其他材料|-|-|
|17|六类屏蔽网线
Cat6
0.57|45000米|
|18|电源线
RVV2*1.0|45000米|
|19|光缆
室外8芯光缆|1000米|
|20|辅材|1项|
(其他材料数量为预估,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量为准,投标人报价自行考虑)
2.4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区域。
2.6交货期:2026年10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投标方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总体集成或安防监控)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至少需包含养老保险)。
3.3财务要求: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投标企业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等;投标人为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报表。
3.4业绩要求:无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记录截图。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投视频与广播系统优化建设项目内全部产品应全部选用国产化设备,设备整机及主要部件均为国内生产制造,满足国产化自主应用要求。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集成商)时,其中所投主要产品(高清周界智能警戒摄像机、周界热成像摄像机、车辆测速抓拍一体机、结构化人脸追踪摄像机、制高点全景摄像机、楼内结构化摄像机)须取得相应制造商对本项目正式唯一授权盖章原件。制造商及代理商(集成商)不可同时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为线上与线下同时开标,若经电子招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之间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和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不接受投标人任何解释,视为串标,并否决投标,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其他情况的澄清和解释无法被评标专家认可的,将按此条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5)投标文件密级,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密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应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28日17时至2026年9月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ebid.aecc-mall.com)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通过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8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线上线下均须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306室)递交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只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5.4
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8部委令第20号)要求,包括且不限于:①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通过中国航发网上商城上传加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③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9月1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306室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ebid.aecc-mall.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特别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ebid.aecc-mall.com)上完成注册,中标情况将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2)本项目除采用传统招投标方式外,同时使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制作、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公示等工作均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CA数字认证证书请于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ebid.aecc-mall.com)购买,否则无法进行线上开标。具体请参看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发布的相关指南,有关事项请与中国航发网上商城招投标专区联系。
(3)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只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在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只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6)投标人如对项目有任何异议,请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并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可盖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提出。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纪检监察法务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畅先生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略)
联系人:赵宇、李瑞先、王思远
电话:(略)、87139691
电子信箱:(略)
标书款专用账户:
开户行信息: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0200049609201718509
20260828(略)1290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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