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九路街道办事处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监控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 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21 14:12:50
正文内容

京九路街道办事处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监控安装项

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京九路街道办事处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监控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货物需求中

增加特注:

“注: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如优于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经磋商小组认定属实后予以认可。”

内容二: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人

京九路街道办事处”更正为:“采购人

(略)”

内容三: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中:“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更正为:“本项目采购预算未达到法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采购人依法自行组织采购活动,相关采购文件及合同的解释、效力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约定。”

内容四: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有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等内容,均由“2026年8月24日14点30分”

更正为:2026年8月28日14点30分。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查看。由此给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略)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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