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棱县阁山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 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3 21:00:29
正文内容

(略)阁山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阁山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略)

三、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计划工期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12月20日,总工期61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合同专用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修改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工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为签约合同价的0.5‰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10%。

3、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修改为:除系统服务(包括完善系统应用、进行系统运维、提供技术培训)为36个月外,其余为24个月。

4、评标办法中“配备安全专业工程师修改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得1分”

5、工程量清单“2、投标报价说明”中

2.4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修改为:本项目无暂列金额。

2.5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修改为:本项目无暂估价。

6、工程量清单“2、投标报价说明”中删除第2.6条,第2.7条变为第2.6条。

7、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8.3.1"测斜数据采集仪(MCU)工程数量修改为2。

8、工程量清单特征中、技术文件中删除“具有《全国水利系统招标产品重点采购目录》入选证书”及“核心高精度模块入选国家北斗基础产品推荐名录”描述。

本澄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招标文件与之相同内容一并变更,凡与本澄清修改内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受理异议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万女士、曹女士

电话:(略)6

代理项目负责人:万惠

电话:(略)6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绥棱县水务局

地址:(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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