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基于云化的软件敏捷协同研发工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基于云化的软件敏捷协同研发工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基于云化的软件敏捷协同研发工具,数量:1
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基于云化的软件敏捷协同研发工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基于云化的软件敏捷协同研发工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总体集成或软件开发),投标时提供声明或承诺具备相关资质,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认定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结果为准(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认定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结果为准(事业单位不要求)。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交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本人页(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须同时出具不直接参与本项目的盖章说明(格式自拟)。
3、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本人页(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在投标人单位或者制造商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本人页(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09月25日09时00分到
2026年09月30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
登录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aecc-mall.com)注册后购买(上传汇款凭证),经复核无误后,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服务热线
400-810-877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1
号院
4
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1
号院
4
层会议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于云化的软件敏捷协同研发工具项目(招标编号:(略)),招标人为(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刘闾路
33
号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到货
2.3交货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刘闾路
33
号
2.4招标范围:
基于云化的软件敏捷协同研发工具,数量:1
套。
关于招标范围、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总体集成或软件开发),投标时提供声
明或承诺具备相关资质,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认定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结果为准(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认定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结果为准(事业单位不要求)。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交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本人页(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须同时出具不直接参与本项目的盖章说明(格式自拟)。
3、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本人页(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在投标人单位或者制造商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本人页(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9月25日09时至
2026年09月30日16时(北京时间),登录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aecc-mall.com)注册后购买(上传汇款凭证),经复核无误后,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服务热线
400-810-8777。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略),售后不退。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略)
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简称及供应商名称”。
4.3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办理
CA
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才具有投标资格,否则无法投标。(详见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aecc-mall.com)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至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1
号院
4
层会议室。
5.3
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开标现场投标人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或超时解密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则认定此次投标无效,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service.com)上发布。
7.
监督部门
(略)纪审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刘闾路
33
号
邮编:214063
联系人:蒋经理
电话:(略)1
异议联系人:蒋经理
异议联系方式:(略)1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1
号院
联系人:姚子良、王朋、王富
电话:(略)、(略)、(略)(发售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略)
若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本项目联系人,可选择以下备用咨询联系方式:
备用咨询电话:(略)
咨询邮箱:(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纪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刘闾路
33
号
联系人:蒋经理
电话:(略)1
电子邮件:wx614d@vip.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1
号院
8
层
联系人:姚子良、王朋、王富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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