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苑小区智慧监控综合监管项目(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中标候选人
发布时间: 2026-08-27 14:18:16
正文内容

包河苑小区智慧监控综合监管项目(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苑小区智慧监控综合监管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6年08月27日

包河苑小区智慧监控综合监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D8-2083

投标报价:人民币

(略)((略)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114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中段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拾柒万捌仟玖佰元整((略))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114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聚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经开区)西宁路与内蒙路交口为民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陈雨辉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陶欣

联系电话:(略)4

公示期:2026年08月27日至2026年08月3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略)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人:鲍工

联系电话:(略)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聚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2026年08月27日

附件:公示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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