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调度指挥平台(一期) 应用实施采购公告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2 20:00:00
正文内容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调度指挥平台(一期)

应用实施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调度指挥平台(一期)

应用实施,招标人为兰州局集团公司调度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计建预〔2026〕16。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号|包件名称|计量

单位|数量|最高限价(万元)

(含税)|投标保证金(元)|服务期限|备注|

|:-----:|:-----:|:-----:|:-----:|:-----:|:-----:|:-----:|:-----:|

|1|铁路运输调度指挥平台(一期)

应用实施|项|1|(略).00|100000.00|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3.1.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4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采购;

(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略)6.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3.2投标人须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3.3其它投标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为供应商采购资料投递系统(网址https://wzb.cr-lanzh.com.cn:8089/#/login,简称“资料投递系统”)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供应商采购资料投递系统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2日20时00分至2026年09月27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资料投递系统参与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见国铁采购平台招标公告附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略)(如报名多包件,依旧只交纳1(略)),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或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及代理费缴纳账户(注:代理费缴费金额按中标结果公告金额缴纳,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标书费和招标代理费发票均上“电子税务局系统”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单位名称:(略)

纳税人识别号:9(略)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标书费及代理费缴纳银行账户:104073832414

4.3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内容

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代理费必须分开交纳,交纳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略)指定账户(注:保证金未按要求汇入以下招商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账户名称:(略)

保证金缴纳专用账号:93(略)0200003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岗支行

联合行号:308821004020

4.4如相关项目已交过标书费、保证金,则无需二次缴纳,上传相应凭证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4日14时30分,地点为(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6年10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

https://cg.9(略)6.cn/)上发布。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王春雨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贾晓俊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联系人:魏工

市电:(略)

路电:071-25795

监督、投诉电话:

市电:(略)

路电:071-26168

9.

其他

9.1电子版响应文件(不含报价)(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如大于200M的文件请压缩后上传)通过“资料投递系统”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项目对应的包件上传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供应商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系统通道将在响应截止时间关闭,因响应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注:响应文件必须分包件上传)

9.2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含单独密封的报价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9.3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如放弃响应的,须在项目开启截止时间前3日通过“资料投递系统”在项目对应的包件点击弃标并上传弃标函(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

9.4异议受理:

仲工电话:(略)

邮箱:(略)

9.5异议受理须知:

9.5.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5.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略)

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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