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智能网联无人化装备调度指挥中心项目设备采购-询比公告
(编号:(略))
1.询比条件
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智能网联无人化装备调度指挥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已经批准,采购人为(略),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
2.1询比范围:本次询比范围是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ITC大楼二层预留扩展用厅建设智能网联无人化装备调度指挥中心所需的LED大屏及其配套设备,详细技术参数、安装标准、质保要求、交付周期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国际机场
2.3服务期限: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货物的检验、包装、运输及安装并正常投入使用。
2.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响应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能力;
(2)资质要求: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经营范围。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供应商若是本年度新成立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供应商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询比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当日生成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6)其他:无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各方应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6年10月10日18时至2026年10月14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略)同步上传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注册后获取询比文件,平台注册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审计报告、信誉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经办人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等);注:所有资料合并成一个PDF格式上传。
4.2
询比文件(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9日16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及地点:纸质文件现场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机场集团办公楼东侧招标中心一楼(原航空安全保卫部)。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上发布。
7.其他内容
无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罗剑(异议联系人)
电话:(略)(异议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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