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原建工-2608-华中(343106、341506)-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第四标段防爆扩音、局域网等系统招标采购广播喊话系统/含防爆话站,防爆音频驱动,室外防爆扬声器
2点(招标编号:(略))
,
招标人为
(略)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广播喊话系统/含防爆话站,防爆音频驱动,室外防爆扬声器
2点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概况|
|:-----:|:-----:|:-----:|
|1|中原建工-2608-华中(343106、341506)-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第四标段防爆扩音、局域网等系统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描述|数量|单位|
|:-----:|:-----:|:-----:|:-----:|
|1|广播喊话系统/含防爆话站,防爆音频驱动,室外防爆扬声器
2点|1.000|套|
|2|出入口控制系统/可视|1.000|套|
|3|人员定位管理平台|1.000|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及以上。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章的承诺书,承诺:1.投标有效承诺
投标报价真实、合规、有效,不存在虚假报价、恶意报价等违规情形,不因自身主观原因擅自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资格。在招标人正式发布中标通知书后,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签订项目合同。已充分知悉并完全认可本次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全部条款约定,自愿严格遵守相关保证金管理要求,若存在违反上述承诺及招标条款的行为,自愿配合招标人严格执行保证金相关处置约定及招标管理制度。
2.履约响应承诺
投标人接到本次项目中标通知书后,应配合招标人及时签订合同,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物资供货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拖延供货、中止供货,不擅自变更履约标准、不增设合同外任何附加条件,全程诚信合规履约,确保项目物资供应稳定、连续。
3.招标条款认可承诺
已全面、完整研读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配套文件,完全理解并认可其全部重要条款、约束要求及履约标准,明确知晓自身权利与义务。自愿接受招标人依据本投标承诺及招标公告约定开展的各项审核与处置工作,无任何异议。
4.供应商考察资格承诺
若本单位属于首次参与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业务、或处于违约停用处理后恢复交易资格、或经评标委员会提出需要现场复核、或因其他原因被认定为需要现场复核的情形,自愿接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的现场复核内容及《供应商现场审查评价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国石化供应商现场审查评价标准》)组织的现场复核。若复核不合格(即考察评分未达到70分(含)以上),自愿接受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处置结果,不提出任何抗辩、申诉及异议。
5.违约追责承诺
若违反上述第1项、第2项或第3项中的任意一项承诺,自愿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自愿放弃未来2年内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所属单位全部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同意将本承诺书第1、2、3、5项承诺条款纳入后续签订的项目合同文本,作为合同履约及违约追责的有效依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注:第4项供应商考察承诺的后果仅限于本次投标资格否决,不纳入未来2年禁入范围)
(2)投标人需严格按照附表清单内容进行报价,对本次标的物报价负责,如中标人不执行框架不供货,将上报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按照“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办法”给予取消交易资格、暂停交易资格、通报降级等处理。
(3)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所供产品交付使用后,两年内若发生硬件故障,承诺在48小时内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若发生软件故障,承诺在48小时内提供相应运维技术服务。
(4)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所供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全部技术参数要求,并对本次标的物报价负责。如果达不到技术规格书中全部技术参数要求,或不按照框架协议价格供货,将上报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按照“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办法”给予取消交易资格、暂停交易资格、通报降级等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8月28日15时0分至2026年9月2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9月3日9时0分。
开标地点:
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
//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略)。
8.投标说明
(1)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前将放弃投标函发至wanghying.(略),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2)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咨询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需要签字的线下签字后再扫描上传,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请加盖公章,否则有可能被否决。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组织单位:(略)
联系人:马全星
联系人:王海英
电话:(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电子邮件:wanghying.(略)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26年8月28日
请扫码进入ICT标局小程序或关注ICT标局公众号查看
ICT标局小程序
ICT标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