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岚皋县职教中心“组团式”帮扶项目智慧教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1.本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章节中载明现场视频演示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线上开标方式,无现场开标评审场景,不具备组织投标人现场视频演示的客观条件。为统一各投标人投标响应标准,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所有投标人平等参与投标,避免因采购文件场景设置与实际开评标流程不一致造成投标响应偏差,现对本项目相关采购要求予以澄清更正。本次更正仅为适配线上不见面开标流程、统一投标响应形式,不改变项目原有技术标准、采购需求及评审规则。
更正内容:
现澄清更正为:1.投标人无需现场视频演示,须将演示视频关键截图作为技术响应材料编入投标文件,截图应能够清晰体现对应技术参数响应内容
。投标人完整演示视频原件须全程自行留存备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复核、履约验收、监督核查等阶段有权随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原始视频文件进行核验,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否则视为其投标响应及履约能力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磋商文件评分办法第三项:“
项目团队(
3分):拟派
技术负责人
”
更正为
“
项目团队(
3分):拟派
技术人员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次澄清更正内容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2.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评审办法、评分标准、商务要求等其余所有内容保持不变。
3.本次调整仅为投标材料提交形式的适应性更正,未降低、未变更项目技术指标及评审标准,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周期及各投标人公平竞争权利。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略)
(略)
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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