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项目为某单位信息化系统升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标段编号:XJBFA202608(略)0010),为(略),采购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
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略)元(含税)。
1.2.1
为甲方提供信息化系统升级保障服务,保障甲方业务系统安全可靠运行。详细采购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序号|标包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
|:-----:|:-----:|:-----:|:-----:|:-----:|:-----:|:-----:|
|1|某单位信息化系统升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标包|信息化系统升级保障服务|-|1|乌鲁木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同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供应商须具备自2024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至本项目询比公(含)日前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1.6.1
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
(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1.6.3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1.6.4
供应商若为非企业单位,则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
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文件要求,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响应,同时若成交则取消成交资格。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8日00时00分00
秒至
2026年08月21日23时59分59
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10时3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
办理”。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略)(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本词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
//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采购人:|(略)|采购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地址:|(略)|
|邮编:|830000|邮编:|210003|
|联系人:|张工|联系人:|万子豪、蔡子晗、丁凤|
|电话:|(略)|电话:|17767400(略)0、(略)|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略)|
|网址:|/|网址:|/|
|无|-|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无|-|账号:|3110530034550042084|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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