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网络及信息化设施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H-2026-D-013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天津城区滨海新区 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6-08-27 15:22:13
正文内容

(略)

(略)采购网络及信息化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略))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7日

发布来源:(略)

项目概况

(略)采购网络及信息化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8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采购网络及信息化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7(略)

最高限价:(略).7(略)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

|第1包|否|(略).73|-|硬件运维服务|运维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评审结束“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

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七)本项目付款事项如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则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上述条款付款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机关、事业单位与中小企业约定以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合理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并在该期限内完成检验或者验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八)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

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

2.

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

3.

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电子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件。

2.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8月27日到2026年09月03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

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琳

电话:(略)

采购文件下载

(略)

(略)采购网络及信息化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磋商8.27定稿.docx

(略)

202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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