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地理信息系统软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地理信息系统软件项目
预算金额:(略).0(略)(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略).0(略)(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公路运营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拟采购一套成熟、稳定、可扩展的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包含全国地图及相关地图引擎,用来满足公路路网监测、应急处置、公众出行等业务场景对地理信息、空间分析及可视化能力的核心需求;售后服务:项目验收通过后,供应商应提供为期3年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提交软件产品,部署完成并试运行30天后,完成软件产品验收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是;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线下或邮件获取;其他详见公告第七条;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40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略)
方式:线下或邮件获取。
线下获取:请携带电汇凭证到(略)领取询价文件。
邮件获取;请发送以下内容至(略);1邮件标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2邮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附件内容:-1文件费转账凭证;-2填写完整的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请至公告页面附件下载文件领取登记表并填写)。
招标文件售价5(略)/套,电汇形式(公对公),售后不退,备注栏简要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如下账户:
收款人:(略)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阜成支行
账号:91110078801800000931
文件费电汇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2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如:《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26〕2号)等最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1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略)
方式:线下或邮件获取。
线下获取:请携带电汇凭证到(略)领取询价文件。
邮件获取;请发送以下内容至(略);1邮件标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2邮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附件内容:-1文件费转账凭证;-2填写完整的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请至公告页面附件下载文件领取登记表并填写)。
招标文件售价5(略)/套,电汇形式(公对公),售后不退,备注栏简要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如下账户:
收款人:(略)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阜成支行
账号:91110078801800000931
文件费电汇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2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如:《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26〕2号)等最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1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略)
方式:线下或邮件获取。
线下获取:请携带电汇凭证到(略)领取询价文件。
邮件获取;请发送以下内容至(略);1邮件标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2邮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附件内容:-1文件费转账凭证;-2填写完整的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请至公告页面附件下载文件领取登记表并填写)。
招标文件售价5(略)/套,电汇形式(公对公),售后不退,备注栏简要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如下账户:
收款人:(略)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阜成支行
账号:91110078801800000931
文件费电汇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2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如:《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26〕2号)等最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郦老师;(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张赞伟;(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赞伟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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