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监控视频平台硬件设备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18 12:07:09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AI+监控视频平台硬件设备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人为(略),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AI+监控视频平台硬件设备及配套系统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AI+监控视频平台硬件设备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控制价(含增值税):(略)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

招标范围:AI+监控视频平台硬件设备及配套系统采购。

标段划分:1个。

交货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宁波国际会议中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视频信号接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

3.2项目业绩要求:

2023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AI视频监控或智能化改造销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合同清单中应包含AI算力服务器)。

注: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

3.6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8月19日9:00至2026年8月2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略)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略)。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3

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dig.com.cn)上发布。

8.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王工

电话:(略)1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张工、肖艳

电话:(略)0

邮箱:(略)

监督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宁波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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