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夹浦镇纺织印染产业再生水利用及计量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
|1|总价:(略)(元)|牵头供应商:(略);投标联合体:(略)、(略)|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号|80.9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
|1|夹浦镇纺织印染产业再生水利用及计量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开展全县再生水基础设施普查并形成“一张图”、编制《长兴县再生水利用规划》、安装流量监测设施并编制试点经验总结报告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一年|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欢,钱靓靓,郑红燕(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蒋彬捷,吴孝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科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范科长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略)
质疑联系人:王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真:/
联系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略)
附件信息:
7.23采购文件:夹浦镇纺织印染产业再生水利用及计量监测体系建设(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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