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儿童血压计
项目编号:62(略)26(略)92262(略)6173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菲
1527615(略)873
报价起止时间:2(略)26-(略)9-23
19:34-
2(略)26-(略)9-29
2(略):(略)(略)
采购单位:(略)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
|:-----:|:-----:|:-----:|:-----:|:-----:|
|其他分析仪器|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其他分析仪器;
儿童血压计:1.
血压测量范围:(略)~3(略)(略)mmHg((略)~4(略).(略)kPa)
2.
脉搏范围:4(略)~2(略)(略)次/分钟
3.
压力精度:±3mmHg(±(略).4kPa)以内
4.
脉搏精度:读数的±5%以内
5.
加压方式:全自动智能加压、自动快速排气;儿童血压计:-;屏幕:LCD大屏数字显示,带背光-
存储:A/B双人分组,各99组记忆(共2×99组),可保存三次平均值-
袖带:标准臂带,适配臂围
22~32cm
三、功能配置
✅
全程真人语音播报(音量可调,可关闭语音)
✅
心律不齐提示、误动作提醒、高血压分级预警
✅日期时间记录,自动保存每次测量时间
✅
自动关机,低电量提醒
✅
智能加压(SOC芯片+DFFA算法);儿童血压计:-;供电:4节5号干电池
+
外接电源适配器(6V直流),电池/电源两用-
电池续航:碱性电池可测量约3(略)(略)次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1(略)台|(略).(略)(略)|-|
买家留言:-
附件:血压计.docx
响应附件要求:
1、企业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1.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2、行业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2.1、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2、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3、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所投产品(配件)注册或整机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根据所投内容提供)
3、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自拟):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售后承诺及服务方案:须包含服务承诺详述、维修、培训以及服务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述(包含但不限于配送方案及应急处理方案、培训方案,服务明确响应时间,出现质量问题解决时间,服务响应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有证明材料,
5.签订合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协议或销售授权书等证明,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略)9:(略)(略)-17:(略)(略)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轮台县
哈尔巴克乡
轮台县哈尔巴克乡卫生院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
|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限5年。|
|售后服务要求|在交付使用后,供应商应对保修期及其以后的服务做出承诺,并具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
不能及时兑现服务承诺内容而影响采购人使用时,供应商应给予补偿的承诺,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均应明确说明。
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售后服务|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售后人和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服务
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
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4、区域内厂家售后服务工程师资质证书及社保记录。|
|服务标准|免费开放端口相关信息系统及接口费由投标方承担|
|质量保证|1、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5年。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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