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略)
二
、
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智慧城市平台专网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大洼区智慧城市平台专网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13号
中标(成交)金额:(略)(元)
评审总得分:94.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大洼区智慧城市平台专网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大洼区智慧城市平台专网服务项目(C16080200平台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
一、网络服务
1、提供大洼区直部门、经济区、镇(街道)、村(社区)、分场与盘锦市及大洼区智慧城市专网接入服务。提供的服务需保证实现智慧城市平台的正常使用。
2、提供的专用网络为:≥10M数据专线200条、≥100M数据专线21条、≥100M互联网专线1条、≥1G数据专线1条(详见附件)。合同期内若新增区直单位办公地点或办公地点发生变化,提供相应服务。
3、将区直部门、经济区、镇(街道)、村(社区)、分场划分为独立VLAN,VLAN内按实际需求设定IP地址段,设置DHCP。各VLAN间可互访,但IP地址不能互为使用。
4、在合同签订后应在7个自然日内完成线路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运维服务
1、在服务期内提供全区智慧专网网络及网络汇聚节点运维服务,同时按需提供上门技术支撑、检修、迁移、点位调整及配套技术保障服务,确保网络系统持续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具备互联网技术或传输与接入或通信信息等相关专业的初级及以上职称的15人。
2、故障响应: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在接到使用方电话或书面的检修通知后,相关技术人员应1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3、故障修复: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如不能及时修复故障,将视具体情况,核减供应商相应的网络服务费用。
服务要求:
一、网络服务
1、提供大洼区直部门、经济区、镇(街道)、村(社区)、分场与盘锦市及大洼区智慧城市专网接入服务。提供的服务需保证实现智慧城市平台的正常使用。
2、提供的专用网络为:≥10M数据专线200条、≥100M数据专线21条、≥100M互联网专线1条、≥1G数据专线1条(详见附件)。合同期内若新增区直单位办公地点或办公地点发生变化,服务方需提供相应服务。
3、需将区直部门、经济区、镇(街道)、村(社区)、分场划分为独立VLAN,VLAN内按实际需求设定IP地址段,设置DHCP。各VLAN间可互访,但IP地址不能互为使用。
4、在合同签订后应在7个自然日内完成线路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运维服务
1、在服务期内提供全区智慧专网网络及网络汇聚节点运维服务,同时按需提供上门技术支撑、检修、迁移、点位调整及配套技术保障服务,确保网络系统持续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具备互联网技术或传输与接入或通信信息等相关专业的初级及以上职称的15人。
2、故障响应: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在接到使用方电话或书面的检修通知后,相关技术人员应1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3、故障修复: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如不能及时修复故障,将视具体情况,核减供应商相应的网络服务费用。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江滨、铁维骥、赵明珠、王彬(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大洼区智慧城市平台专网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帅
电话:(略)
十、附件
采购文件:盘锦市大洼区智慧城市平台专网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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