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黄岩全域智能感知网络与安全治理体系建设项目—多元应用场景驱动子工程—气象风险智能感知应用场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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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略)|联系方式|(略)7|
|招标代理|(略)|联系方式|(略)9|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9日|-|-|
|反馈方式|书面意见(签字、盖章)和邮箱或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线上提出|-|-|
|意见接收机构|(略)|-|-|
|联系人|范女士|联系邮箱|(略)|
|相关说明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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