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汕头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平台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6-10-13 15:14:02
正文内容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2026年汕头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平台运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汕头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平台运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项目内容:2026年汕头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平台运维

最高限价:人民币(略).(略)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也随之越来越高。生态环境信息化的“专业”运维是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化建设规模化、深度化之后的一条必经之路。(略)现运行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平台建设涵盖全市六区一县(金平区、龙湖区、潮阳区、澄海区、潮南区、濠江区、南澳县)和高新区、保税区内五百多家污染源企业,本项目针对当前部署在汕头市政务云平台的在线监控平台需协助开展等级保护测评、漏洞扫描打补丁、安全防护网定时升级、开展年度网络安全演练,日常维护后台服务器和处理现场端调试接入异常等,并根据需求进行平台相关架构和功能模块的更新优化,确保在线监控平台的正常、科学、高效、合理的运行并发挥巨大作用,为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持。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4.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部(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部(总公司)授权的,总部(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的,从其规定)

2.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包组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

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

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3.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招标/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从网站www.gd-hskj.com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下载)。

3.2获取采购文件途径:

方式一:持上述3.1资料到达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略)现场获取,现场支付采购文件费用。

方式二:供应商将采购文件费用使用其公户汇至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后,将上述3.1资料扫描件以及采购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箱((略))。资料齐全无误,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费用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需要纸质采购文件的请到代理机构现场获取。

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户名:(略)

账号:63119010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

注:请在汇款凭证“备注”栏写明(略),以便查询。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7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注:本项目不接受通过邮寄方式(包括同城急送及跑腿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将拒绝签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10月27日15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十二、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6日止。

十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李先生

(略)5-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电话:(略)8-8027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3日

附件下载(2):

【新】【线上+线下售卖】招标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采购需求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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