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基于多认证领域整合的管理流程优化与实践”课题认证业务ERP系统开发(二次)采购项目“基于多认证领域整合的管理流程优化与实践”课题认证业务ERP系统开发(二次)包件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略),实际使用单位为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基于多认证领域整合的管理流程优化与实践”课题认证业务ERP系统开发(二次)
2.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及采购人认可的远程实施环境
2.3服务期限:自验收后质保期满
2.4最高响应限价:有,(含税)人民币(略).(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服务过的2个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及发票(至少提供对应合同项下的一张发票,无需提供全部发票),发票需在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且为有效发票)。类似业绩是指信息化系统建设。合同金额不低于5(略)。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3.1.3团队要求:
1)供应商应建立完整项目组织体系,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同类项目管理经验、专业技术背景和良好沟通协调能力,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核心开发、实施和运维人员应保持稳定,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须就上述内容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投入本项目团队人数不少于
5
人(含项目经理),须提供全部团队人员
2026年近三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第三方代缴社保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4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承诺对采购人业务资料、系统数据、源代码、接口信息和项目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供应商承诺本系统交付成果可支持采购人申请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以上内容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与响应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10月12日20:00至2026年10月15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5(略)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略),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09:00,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
(略)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CA办理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董琳
电话:(略)-5050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略)号
联系人:刘俊杰、赵奕轩
手机:(略)、(略)
邮箱:(略)、(略)
7.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中汽中心集团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邮箱:jczxgys@catarc.ac.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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