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自有车辆视频监控系统更新升级项目
直接采购采前公示
项目编号:(略)
一、
项目信息
1.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自有车辆视频监控系统更新升级项目
采购内容:本项目对长春邮区中心全部自有干线车辆原有老旧车载视频监控整套设备统一更换升级,包含硬件设备采购、配套线材配件采购、现场安装调试人工服务全流程内容。
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限制总价为(略).5(略)(含税),数量依据报价清单据实核算,总价不可超过最高限制总价,否则视为废标,总价为报价得分计算依据该项目所有金额均为含税价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交货、安装、调试。
采购方式及理由: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的选择理由为依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采购实施办法(试行,2025年版)》第四条第(五)款第3项“属于政府、行政部门指定供应商的采购或虽未指定供应商,但是指定的产品、特定服务等经论证仅唯一供应商可提供的采购”
二、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注册地址: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基地玉兰路2号
三、
公示期限
2026年8月(略)日至
2026年8月2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招标代理机构。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略)1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李鹤
电话:(略)8
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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