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建设单位为广州国际商业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略),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略)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国际商业港一期工程国际数字技术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6.9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56300.0(略),暂定本项目招标总金额为106906.1(略)。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项目资料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不含招标人已经完成的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协助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依法完成招标公告上网,组织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开标,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依法组织资格审查、协助编写资格预审(或后审)报告、依法组织评标工作、协助编制评标报告,负责编制清标报告,依法办理招标投标备案工作,办理及协助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工作。
2.3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标段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2.4最高投标限价:(略).(略)。
2.5推荐中标人原则:
招标人同期组织招标的以下四个招标代理项目可以兼投,但不兼中:
(1)广州国际商业港项目一期工程集中式商品交易2号市场招标代理服务;
(2)广州国际商业港项目一期工程数字基础设施招标代理服务;
(3)广州国际商业港项目一期工程消费商贸基础设施招标代理服务;
(4)(略)。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招标人同期组织招标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招标项目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招标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如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招标项目投标的,各招标项目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按招标项目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本次招标的四个招标项目可以只报一套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架构人员参加投标。四个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1)四个招标项目同时进行开标、评标,各有效招标项目(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6家,下同)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2)若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招标项目中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按照优先最高投标限价较大招标项目的原则,将其确定为最高投标限价较大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其余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招标项目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若某一投标人在其中一个招标项目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放弃其余招标项目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资格,经评审的后续排名单位上升递补成为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如果出现某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招标项目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以此类推;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由该招标项目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并以此类推;若该招标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招标项目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某招标项目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某招标项目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的中标人。
(6)若某招标项目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中标人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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