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26】江苏省无锡市智能化监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智能化监控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0(略),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智能化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为完善区域智能安防体系、提升视频监测、安全防范、可视化管理、事件追溯及智能预警能力,对现有监控系统进行增补、更新及优化升级。通过采购全新智能监控主机、前端摄像设备、存储设备,实现视频画面高清化、系统运行稳定化、存储数据安全化、运维管理智能化,满足日常安防值守、实时监测、视频回放、事件取证、远程管理、安全管控等业务使用需求,本项目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智能化监控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智能化监控设备采购: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被授权代表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6年5月—2026年7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4日17时00分到2026年08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请授权委托人带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书上需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7日13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智能化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为完善区域智能安防体系、提升视频监测、安全防范、可视化管理、事件追溯及智能预警能力,对现有监控系统进行增补、更新及优化升级。通过采购全新智能监控主机、前端摄像设备、存储设备,实现视频画面高清化、系统运行稳定化、存储数据安全化、运维管理智能化,满足日常安防值守、实时监测、视频回放、事件取证、远程管理、安全管控等业务使用需求。本项目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现场安装、调试、部署、试运行工作并达到验收标准、交付使用;
4、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后起算。
5、本项目最高限价:(略)万元。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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