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行政中心便民楼改建一期工程智能化工程(重新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A3206810359000930003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行政中心便民楼改建一期工程已由启东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启数据投〔2026〕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略),招标人为(略)、(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启东市行政中心便民楼改建一期工程智能化工程(重新招标)(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启东市行政中心便民楼改建一期工程智能化工程(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启东市行政中心原便民楼。
2.3建设内容: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行政中心便民楼改建一期工程智能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5工程规模:详见建设内容。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估算投资(略)万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行政中心便民楼改建一期工程智能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工期:15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执行。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否则不予认可。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3.4.2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略)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2(略)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23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对31名人员予以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3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略)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二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
(略)
公司
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世纪大道1288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公园北
启东市世纪大道2099号启睿产业园13号楼
路1088号
联系人:赵四斌、刘赛荣
联系人:苏海丹
电话:(略)9、(略)0
电话:(略)8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略)3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请扫码进入ICT标局小程序或关注ICT标局公众号查看
ICT标局小程序
ICT标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