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全国综合环境调度系统机电安装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国综合环境调度系统机电安装工程(一期)已在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项目代码2610-220171-04-04-969592。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全国综合环境调度系统机电安装工程(一期)
2.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中心建设、数据迁移、智慧终端采购及数据平台开发建设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长春总部基地•国金中心38号楼。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建筑物机房装修及配套等工程施工、硬件设备及软件开发采购等完成本项目实施运行的全部工作。
2.5建设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完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要求:
(1)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包含机电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方式:
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投标单位名称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视为成功;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被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如有);
4.4售价:(略)/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3套。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
联系人:
苏工:130-1186-6500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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