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天津市和平区教师发展中心办公楼弱电间交换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天津城区和平区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10-17 19:30:09
正文内容

26年-天津市和平区教师发展中心办公楼弱电间交换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和平区教师发展中心办公楼弱电间交换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略)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和平区教师发展中心办公楼弱电间交换机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和平区教师发展中心办公楼弱电间交换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和平区教师发展中心办公楼弱电间交换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招投标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略)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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