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津市天津市(略)智能化软件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天津市天津市(略)智能化软件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略).4(略)(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天津市(略)智能化软件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以后
20
天内完成。(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包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包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包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本项目只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判定标准、证明材料按国办发〔2025〕34
号执行,供应商须提交本国产品标准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0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文件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项目名称的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略))。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略);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银行帐号:03020(略)658。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徐老师,(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韩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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